负责机关文电、信息、督办、档案、保密、信访、财务、会务、办公自动化、后勤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制定机关工作制度;起草重要文稿;负责市级科学事业费的平衡、分配、管理工作;监督、指导市级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、人事劳资、教育以及对外事务等工作;管理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和科技普及、培训等工作。